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企合作项目
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全面落实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,根据学校《校企合作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重青院发〔2025〕50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相关要求,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管理,强化过程监督与结果运用,提升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育人实效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企合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价目的
根据《管理办法》对2025年度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绩效评价,全面总结成效、发现问题、改进工作,促进项目管理规范化、科学化,推动学校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评价范围
本次绩效评价覆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由各二级学院作为主体实施单位的校企合作项目(含重大合作项目和一般合作项目)。
三、评价内容
评价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(评价指标见附件1):
(一)合作规范:项目立项论证、合作方资质审核、协议签署(内容完整性、程序合规性)等情况。
(二)过程管理:项目组织实施、协议履行、经费使用与管理、资源投入与管理等情况。
(三)合作成效:项目在人才培养(如学生实习实训、订单培养、就业等)、师资建设、科研与技术合作、社会服务等方面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实质性成果。
(四)特色创新:项目在合作模式、育人机制、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特色与创新。
(五)持续发展:项目后续建设规划、校企双方满意度及长期合作前景等。
四、时间安排
(一)二级学院自评(即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):各二级学院组建绩效评价小组(由班子成员、发展办公室主任、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),对本院的校企合作项目进行总结与自评,依据评价指标逐项打分,并形成《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2025年度报告》(附件2)和《XX学院2025年度校企合作自评报告》(附件3),同时将相关支撑材料整理归档,以备核查。
(二)材料报送(2026年3月31日前):各二级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《2025年度校企合作项目绩效评价表》《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2025年度报告》《XX学院2025年度校企合作自评报告》PDF扫描版、Word电子版以及纸质材料,报送至产教融合发展中心。
(三)学校评审(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):学校成立评审小组,通过审阅材料、现场核查、座谈访谈等方式,对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开展综合评价,形成评审意见,报学校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审议。产教融合发展中心汇总审议结果,报学校审定后,向各二级学院反馈最终评价意见,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 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客观分析问题与不足,总结成效,确保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清晰分类归档。
2. 本次评价结果将作为校企合作项目立项、资源分配、经费支持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,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龚海霞
联系电话:15923399903
电子邮箱:909735616@qq.com
报送地址:箭滩河校区笃行楼211办公室
附件:1. 2025年度校企合作项目绩效评价表
2.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2025年度报告
3. XX学院2025年度校企合作自评报告
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
2026年3月13日